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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报关企业在开展进出口货物报关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以下报关行为规则: (一)代理报关企业应在所在关区各口岸办理报关纳税等事宜。特殊情况,经所在地上一级海关商得异地海关同意,报海关总署核准,方可在异地办理报关业务。 (二)代理报关企业只能接受有权进出口货物单位的委托,办理本企业承揽、承运货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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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报关企业解散、破产时,应以书面形式向报关注册海关报告,在办结清算手续后,由报关注册海关注销《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并退还风险担保金。已办理异地报关备案的代理报关企业,由报关注册海关通知异地备案海关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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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审 海关对代理报关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年审的目的是促进企业的自律性管理,提高代理报关服务水平,加强报关管理。年审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代理报关业务分析、报关差错及原因以及遵守海关各项规定的情况和内部管理情况。其年审时间为每年的1月—3月,办理注册登记不满1年的,当年度可不参加年审。已取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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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代理报关注册登记须向海关提交下列文件正本或影印件: (一)《代理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外经贸部和交通部批准经营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业务的文件; (三)212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四)财会管理制度、账册设置情况; (五)注册资金人民币150万元以上的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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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报关企业是指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等业务,并接受委托代办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纳税等事宜的境内法人。 对于代理报关企业的定义,可从四个方面来理解: (一)代理报关企业必须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或是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这两类企业分别是由外经贸部或交通部批准成立的。它本身并没有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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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代理报关法律行为责任承担的不同,在直接代理中,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而在间接代理中,报关企业应当承担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己报关时所应当承担的相同的法律责任。 我国报关企业大都采取直接代理形式代理报关,间接代理报关只适用经营快件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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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代理报关是指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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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特点 1 独立的经营机构 2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3 获得经营利润 4 多品种经营 5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6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代理商 1 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2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3 赚取佣金(提成) 4 经营活动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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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商是指与买主建有较长期的关系,为买主采购商品,并提供收货、验货、储存、送货等服务的机构。例如服饰市场的常驻采购员,他们为小城市的零售商采购适销的服饰产品。他们消息灵通,可向客户提供有用的市场信息,而且还能以最低价格买到好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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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货运险业务承保和理赔往往是异地发生的特点,各级公司实行代查勘理赔制度,即由出险地公司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赔工作。 2、保险货物出险后,应在24小时内向出险当地保险公司报案,代理赔公司接到保户报案后,应审查保户的提供的有关索赔的单证(运单或货票,保险公司所出的保险单等)。以证明出险货物是否是